有關行李限制
危險物品、違禁品
下列物品受限制之物品或是禁止托運帶入機內之物品。請務必確認。
含火藥物品
煙火、鞭炮
噴霧罐類(化妝品類、藥品類除外)
桌上型瓦斯爐用瓦斯罐、運動用氧氣罐、殺蟲劑、農藥
其他
漂白劑、塗料類、加熱式便當、打火機用燃料
電池類
電子煙、鋰電池(離子、金屬)、行動電源
火柴/打火機類
下列物品禁止帶入機內之物品,請務必事先確認。
凶器類
刀子/剪刀/美工刀類、尖銳物品(冰鑿、螺絲起子)、鈍器(棒子類)/工具類
持有危險物品乘客請務必通知航空公司地面職員。 上述以外危險物品之詳情請由此(PDF)確認。
有關攜入液體
針對得攜入國際線機上之液體設有容量限制。
單一容器100ml以下
有複數容器時則請放進1公升以下之透明夾鏈袋
1人僅限1袋